壹扒|八达岭的老虎吃了肉,但真正“吃人”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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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壹扒|八达岭的老虎吃了肉,但真正“吃人”的是谁?
最近一起“北京八达岭野动物园老虎吃人”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事件大概是这样的:北京延庆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咬人事件,造成一死一重伤。据延庆区委宣传部通报,事故发生在当事游客自驾游过程中,游客私自下车后受到老虎攻击。
进展:
据了解,涉事人员是3名成人1名儿童。年轻女子下车动机是因为与男子发生口角。
目前,受重伤的年轻女子已脱离生命危险,但仍不能排除感染的可能。下车营救的女子是其母,不幸的是,这位母亲当场被另外一只老虎扑咬致死。
目前,北京警方正在调查此事,涉事动物园已被停业整顿,配合调查。
听闻事件让人惊心动魄,女子受伤图片令人毛骨悚然。
那么,这次悲惨事件发生是从何而生的呢?
担责的应该是老虎、园区还是受伤的年轻女子呢?
据悉,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的游客入园前都要签订《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记者看到,该协议第一条即写明“猛兽区必须关好、锁好车门、车窗,禁止投喂食物、严禁下车”;同时规定“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发生的车辆损伤和人员伤害,自驾车主应负相应的责任”。
并且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第十章为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其中第八十一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那么签订这种协议书就能够完全免责吗?
猛虎伤人有先例,小编盘点了近几年老虎伤人事件(部分):
总结以下几点原因:
1,没有相对成熟的安保措施。
游客对动物合影或者观赏属于一种亲近自然的行为,但是即使亲近也不免有一定的危险性。
所以,园区配备相关防护人员是非常有必要的,起码是有备无患的。
2,私家车比园区配备的安全车安全吗?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不少游客都喜欢开着私家车到处游览,其中像森林公园、野生植物园等这些大型园区,人们更希望开着自己的车游览,多少方便一些。
但是,像这种具有野生猛兽的园区,开着自己的私家车进去游览一定好吗?
私家车的安全性肯定不如园区专门配备的防止野兽袭击的公共交通工具高。
毕竟私家车不如大型的公共交通工具质量大,容易被野兽扑倒、损坏;
而且私家车不具备防止野兽袭击的铁笼外皮和遇到危险的自卫工具等。
据了解,济南章丘野生动物园和上海野生动物园是不允许私家车进入的。
3,即使园区与游客签订了免责协议书,那么这种伤人、死人事件就不会发生吗?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一经发生,不少网友众说纷纭:
>@呆金子:不赖老虎和园方。下车女生应该自己承担所有责任。
>@懒虫团团:觉得老虎一点儿责任都没有,你送上门,还不能吃?还有动物园完全是被坑了。夫妻吵架斗气也好换作妻子驾驶也好,明知道猛兽区并且签了协议还下车的只能是作死。这个女的还把她妈坑了。以后大家出门在外遵!守!秩!序!安!全!第!一!好吗。不然没人同情还容易成为反例。
>@航卯卯:她,自己作的,只是可怜了老母亲
>@肉肉与鹿大头:责任在受害者自己身上,入园有签协议,广播也播了,警示牌也有,还想怎样。
>@哚嘞米:觉得这种野生动物区域,必须每车安一个专业驯兽员。怎么能安排自驾游呢,宁愿把票价提高,这这种联系到安全问题的旅游活动怎么能一个普通人驾着车在野生区行走。
小编看饱览各方意见后认为,女方的妈妈惨死虎口好可怜;受伤女子不应该不懂事。当然类似“世上只有妈妈好”这种扯淡言论大家看看就好。
不过,对于“园区应该免责”的这种言论小编认为值得考究。
虽然说入园之前游客与园区签订了园区免责协议书,但是真正到了这种事件的关头,一份免责协议书就可以安全天下吗?
这只是园区“游客人身安全防护措施、紧急危险对应机制不到位”的一份声明书罢了。
还记得之前济南野生动物园的猛虎也有惨痛的伤人事件,饲养员跌入虎山被几个老虎咬死。
但是最新的章丘野生动物园对于猛兽园区有了新的改进,游客游览道距离虎山有一个深沟的距离,就连饲养员投喂食物也需要抛出十多米才可以抵达老虎的居住范围。
园区从根本落实游客的人身安全,不是再多签署一份免责协议书所能解决的。
换句话说,如果园区的保护机制不提高,所有签订免责协议书的游客都只不过给园区逃避了责任。
希望可以唤醒园区的保护人类的意识,不要破碎更多的家庭。
(齐鲁壹点出品 吹吹/文)
